第壹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社名為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滿滿愛吉他社,英文名為Full Of Love Guitar Club。
第二條
本社依據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定「學生社團輔導辦法」設立之社團,主管單位為本校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第三條
本社成立宗旨為使學生提升對吉他的興致和學習團體活動的默契功能。
第四條
本社社址設於台南市永康區鹽行里中正路529號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本社名為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滿滿愛吉他社,英文名為Full Of Love Guitar Club。
第二條
本社依據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定「學生社團輔導辦法」設立之社團,主管單位為本校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第三條
本社成立宗旨為使學生提升對吉他的興致和學習團體活動的默契功能。
第四條
本社社址設於台南市永康區鹽行里中正路529號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第貳章 社員
第五條
凡本校師生,認同本社宗旨對本社有興趣者,均可依社團社員登記程序登記加入本社成為社員。
第六條
社團之權利與義務如下:
01.社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並享有本社及各項服務之權利。
02.社員有遵守社長,服從各項決議之領導,繳納社費、接受指派工作、維護社譽之義務。
03.對於本社和集合、活動,社員均有義務參加。
04.社員若有表現優異者,由社長報請學務處依校規給予適當鼓勵。
凡本校師生,認同本社宗旨對本社有興趣者,均可依社團社員登記程序登記加入本社成為社員。
第六條
社團之權利與義務如下:
01.社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並享有本社及各項服務之權利。
02.社員有遵守社長,服從各項決議之領導,繳納社費、接受指派工作、維護社譽之義務。
03.對於本社和集合、活動,社員均有義務參加。
04.社員若有表現優異者,由社長報請學務處依校規給予適當鼓勵。
第參章 組織
第七條
本社置社長一人,掌職權如下:掌管社團內所有一切事務,輔導幹部及社員做好份內之工作,社長為社團負責人,對外代表本社,對內監理本社之義務,負責社團之點名工作。
第八條
本社社長為無給職,任期一年,可連任。
第九條
本社社長之遴選應符合下列標準及程序:
01.須為本社現任社員並擔任幹部者。
02.入社一年以上。
03.幹部群通過推薦並通過社員大會決議。
04.待人誠懇、工作認真、具領導人之能力,並能代表本社團為社團爭光。
第十條
本社置活動副社長及行政副社長各一人,掌職權如下:活動副社長協助社長監督活動組、公關組、美宣組;行政副社長協助社長監督財務組、行政組。協問社員之需要及問題,告知社長並協助處理。
第十一條
本社副社長為無給職,任期一年。
第十二條
本社副社長之遴選應符合下列標準及程序:
01.須為本社現任社員並擔任幹部者。
02.入社一年以上。
03.由社長提名,經幹部群通過後送社員大會決議。
04.待人誠懇、工作認真、具領導人之能力,並能代表本社團為社團爭光。
第十三條
本社置指導老師二名,以指導社團運作,其人選由社長尋找校內或校外學有專精之老師,依學校程序請聘任之,社團指導老師指導費用依學校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社團組織圖如(附圖一)。
第十五條
本社設有活動組、公關組、美宣組、行政組、財務組等工作組,各組社置組長一名、社員數名,各組組長由社長在社員大會提名獲同意後任用之,各組組員由意願的排序遴選,由各組組長報請社長核可任用之,各組工作職掌如下:
01.活動組工作執掌如下 :
(1)負責社團器材保管及借用;製作器材登記表並實際紀錄
(2)例行會議及活動會議時負責拍攝會議之照片。
(3)活動前負責借用器材,活動後負責歸還及清點所有器材。
(4)於社課後整理社課教室,確實維持教室整潔。
(5)參與校內外活動的照片及資料之紀錄及保存。
02.公關組工作執掌如下 :
(1)負責本社對內外社團機構之聯絡及表演邀約。
(2)每學期期初寄發公關函至各校及校內社團。
(3)負責社團網頁、粉絲專頁之更新管理。
(4)定時至社櫃拿去公關函,如有外校的表演邀約,確實傳達給社長。
03.美宣組工作執掌如下 :
(1)負責設計社內活動海報、招生海報。
(2)負責活動時所需美宣品。
04.行政組工作執掌如下 :
(1)負責社內、外各項活動會議記錄、會議簽到。
(2)於社課前至課指組領取點名單及課堂紀錄簿,並於社課後繳回。
(3)於社課後向社課老師拿回點名單,並於社課後交回曠課單。
(4)負責社內的文書處理及保存。
05.財務組工作執掌如下 :
(1)負責掌理本社社內各項活動經費預算、支出、結算。
(2)每學期社員社費之收取及保管。
(3)社課時負責印社課所需資料,並協助社員訂購吉他。
(4)每月固定製作各項活動及社內收支表以及支出憑證。
第十六條
本社各組工作幹部均為無給職。
第十七條
本社可視實際需要,聘請資深幹部擔任顧問,組成顧問團,指導協助辦理各項事務,顧問為無給職,其人選由幹部群同意後聘任之。
第十八條
本社社長及副社長同意案,若未通過社員大會同意,則退回幹部會議另提人選。
本社置社長一人,掌職權如下:掌管社團內所有一切事務,輔導幹部及社員做好份內之工作,社長為社團負責人,對外代表本社,對內監理本社之義務,負責社團之點名工作。
第八條
本社社長為無給職,任期一年,可連任。
第九條
本社社長之遴選應符合下列標準及程序:
01.須為本社現任社員並擔任幹部者。
02.入社一年以上。
03.幹部群通過推薦並通過社員大會決議。
04.待人誠懇、工作認真、具領導人之能力,並能代表本社團為社團爭光。
第十條
本社置活動副社長及行政副社長各一人,掌職權如下:活動副社長協助社長監督活動組、公關組、美宣組;行政副社長協助社長監督財務組、行政組。協問社員之需要及問題,告知社長並協助處理。
第十一條
本社副社長為無給職,任期一年。
第十二條
本社副社長之遴選應符合下列標準及程序:
01.須為本社現任社員並擔任幹部者。
02.入社一年以上。
03.由社長提名,經幹部群通過後送社員大會決議。
04.待人誠懇、工作認真、具領導人之能力,並能代表本社團為社團爭光。
第十三條
本社置指導老師二名,以指導社團運作,其人選由社長尋找校內或校外學有專精之老師,依學校程序請聘任之,社團指導老師指導費用依學校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社團組織圖如(附圖一)。
第十五條
本社設有活動組、公關組、美宣組、行政組、財務組等工作組,各組社置組長一名、社員數名,各組組長由社長在社員大會提名獲同意後任用之,各組組員由意願的排序遴選,由各組組長報請社長核可任用之,各組工作職掌如下:
01.活動組工作執掌如下 :
(1)負責社團器材保管及借用;製作器材登記表並實際紀錄
(2)例行會議及活動會議時負責拍攝會議之照片。
(3)活動前負責借用器材,活動後負責歸還及清點所有器材。
(4)於社課後整理社課教室,確實維持教室整潔。
(5)參與校內外活動的照片及資料之紀錄及保存。
02.公關組工作執掌如下 :
(1)負責本社對內外社團機構之聯絡及表演邀約。
(2)每學期期初寄發公關函至各校及校內社團。
(3)負責社團網頁、粉絲專頁之更新管理。
(4)定時至社櫃拿去公關函,如有外校的表演邀約,確實傳達給社長。
03.美宣組工作執掌如下 :
(1)負責設計社內活動海報、招生海報。
(2)負責活動時所需美宣品。
04.行政組工作執掌如下 :
(1)負責社內、外各項活動會議記錄、會議簽到。
(2)於社課前至課指組領取點名單及課堂紀錄簿,並於社課後繳回。
(3)於社課後向社課老師拿回點名單,並於社課後交回曠課單。
(4)負責社內的文書處理及保存。
05.財務組工作執掌如下 :
(1)負責掌理本社社內各項活動經費預算、支出、結算。
(2)每學期社員社費之收取及保管。
(3)社課時負責印社課所需資料,並協助社員訂購吉他。
(4)每月固定製作各項活動及社內收支表以及支出憑證。
第十六條
本社各組工作幹部均為無給職。
第十七條
本社可視實際需要,聘請資深幹部擔任顧問,組成顧問團,指導協助辦理各項事務,顧問為無給職,其人選由幹部群同意後聘任之。
第十八條
本社社長及副社長同意案,若未通過社員大會同意,則退回幹部會議另提人選。